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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9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07-12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录(中医)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7〕1289号)文件,我院被确定为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是承担中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类别全科专业医生规范化培养工作的规范化培训机构。同时,根据《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黑中科教函〔2019〕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招生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已在或拟进入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统招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须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已在或拟进入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成人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并须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同时要求已取得中医类别助理医师资格并于2020年度可报考中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资格的毕业生。

(三)已在或拟进入县级、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学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或已毕业且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只限定报考中医全科专业。

(四)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的医学本科毕业生(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服务期满3年者,只限报考中医全科专业,报名参加培训者需服务单位开具服务期满证明。

(五)在我省贫困或边境县、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培训后应回原单位工作,需与委派单位签署协议,如本地区无培训基地可就近选择培训基地报考。

(六)外省、市(区)符合我省招收相关条件者,可选择在我基地报名参加住培,具体要求及培训期间的待遇参照我省相关文件规定。

二、招生计划

2019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拟招生45人,其中中医专业36人,中医全科专业9人。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在线报名:2019年6月25日~7月10日

资格初审:2019年6月26日~7月10日

现场确认:2019年7月1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2019年7月16日~7月18日

(二)考核时间

招收考核时间:2019年7月19日~7月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取时间

初步录取结果上报时间:2019年7月24日~7月26日

调剂录取时间:2019年7月27日~7月31日

拟录取结果公示:2019年8月1日~8月7日

(四)入培时间

岗前培训时间:2019年8月15日~8月31日

进入轮转时间:2019年9月1日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黑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站报名(网址:http://zy.hlj.zygp.net)。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网上报名时需仔细阅读报名须知,认真填写报考志愿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核

培训基地对报考学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审核通过后学员打印报名申请表。单位委派的人员,报名申请表需签署委培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按网上报名时选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 报名申请表纸质板 ;

2、 本人身份证;

3、 学历毕业证书(从大专起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如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 外语等级证书;

6、 委派单位签署协议或证明;

7、 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 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2—7条材料均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

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招收考试。

五、考录工作

(一)经省局网上复审合格人员由我基地统一进行考核,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二)在规定时间内将考试合格拟录取的学员名单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经审核后确定我培训基地最终录取结果。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医全科紧缺专业,保证完成国家下达招收任务。


六、培训方式

(一)培训对象进入培训基地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规定及要求进行轮转培训。

(二)本科生及科学型硕士研究生、科学型博士研究生培训时间需满36个月;专业型研究生入培时需提供由院校开具的轮转培训证明并参加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合格者方可减免相应轮转培训时间,专业型硕士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月、专业型博士培训时间不少于12个月。轮转计划由培训基地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制定。


七、待遇保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相关待遇,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发放国家、省级住培生活补助。同时按照《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住培经费管理办法》对学员发放相应补助。

(一)单位委培学员培训期间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培训期间工资及五险一金等由原单位承担,入培时需提交派出单位的工资证明并及时反馈本人基本工资变化;基地发放生活学习补助标准为2万元/年。

(二)社会人学员基本工资与本单位同等人员同等待遇,培训期间基本工资+国家、省级生活学习补助:4384元。

(三)顺延期间费用自理;无故退出者需足额返还国家及省财政已发放的补助经费,拒不返还者纳入失信档案、记入人事档案。

(四)我院每年承担各类学术讲座或继续教育活动,住培学员可免费参加。

(五)基地为外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提供宿舍。

(六)基地为住培学员免费提供电子图书、文献在线阅览权限。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响    高岩松

电    话:0452-6021176  

电子邮箱:gpb6021342@126.com

通讯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德龙路33号

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南院8号楼303室

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  住培办公室

邮    编:1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