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茶碱为黄嘌呤类药物,可以缓解支气管哮喘引起的不适症状,目前主要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病以及心源性哮喘等疾病,对于全麻后催醒,对抗吗啡所致的呼吸抑制也有较好的疗效,但对已有高血压、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氨茶碱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免血药浓度过高发生危险;茶碱制剂可导致心律失常或者使原有的心律失常变化,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心率和心电图。
近日,国家药监局出台“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氨茶碱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公告内容共5560字。修订的部分内容如下:
一、增加以下警示语
本品在体内释放出茶碱并产生药理作用,茶碱在血清中的治疗浓度与发生毒性反应的浓度接近。某些生理条件、基础疾病、合并用药等因素可能降低血清茶碱清除率,增加毒性反应的发生风险,具有此类风险因素的患者应当慎用本品,如需使用应减少剂量,并监测茶碱血清浓度。快速性心律失常、高血压控制不良、心肌缺血、有癫痫或癫痫样发作病史等的患者慎用本品(详见【注意事项】【儿童用药】【老年用药】【药物相互作用】等)。
二、【不良反应】项应包含以下内容:
上市后监测发现氨茶碱注射剂有以下不良反应(发生率未知):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不适、腹痛、腹胀、腹泻、腹部不适、口干、反酸、打嗝、嗳气、烧心、食欲不振、胃肠道出血、肝功能异常
心脏及血管:心悸、心律失常(如窦性心动过速、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房颤动、室性早搏、心脏停搏)、心前区不适、口唇紫绀、血压升高、血压降低、面部潮红、面色苍白、静脉炎
神经及精神:头晕、头痛、震颤、抽搐、麻木、锥体外系反应、语言障碍、嗜睡、失眠、意识模糊、意识丧失、惊厥、癫痫或癫痫样发作、烦躁、兴奋、易激惹、情绪不稳定、谵妄、幻觉、焦虑
全身性反应:寒战、发热、乏力、过敏反应、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
皮肤及皮下组织:皮疹(如荨麻疹、红斑疹、丘疹)、瘙痒、多汗、皮肤发红
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呼吸急促、气喘、咳嗽
泌尿系统:排尿困难、尿潴留、多尿
其他:高血糖症、低钾血症、电解质紊乱、视物模糊、视力异常、注射部位疼痛、局部红肿、耳鸣。
三、【禁忌】项应包含以下内容:
对氨茶碱、茶碱及本品中任何其他成份(包括乙二胺)过敏者禁用。
四、【注意事项】项内容总结:
1、一般来说,将平均血清茶碱浓度保持在10至15μg/ml之间,将最大限度降低严重不良事件发生风险,同时实现药物更多的治疗获益。
2、存在急性肺水肿、充血性心衰、肺心病、发热、甲减、肝病等风险因素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3、低血浆蛋白结合率患者,需谨慎使用,应当监测血清茶碱浓度并调整剂量,推荐血清茶碱浓度控制在6-12μg/ml范围内。
4、快速性心律失常患者慎用本品,如需使用,应当密切监测患者心率或节律的任何改变。
5、高血压控制不良、心肌缺血、有癫痫或癫痫样发作病史、非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慎用本品。
6、不宜静脉推注,应缓慢静脉输注。
五、【特殊人群用药】项修订内容总结:
1、儿童用药:新生儿茶碱清除率非常低,不宜使用本品;1岁以下儿童应当慎用本品,如需使用,应当谨慎选择剂量并严格监测茶碱血清浓度。
2、老年人用药:60岁以上老年患者慎用本品,如需使用,应当减少剂量,并监测茶碱血清浓度。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
六、【药物相互作用】项内容总结:
下表列出了39种可能与茶碱产生具有临床意义的药效学或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的药物,尚未列入的不代表其与茶碱不会发生相互作用。
表 可能与茶碱发生具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的药物
七、【药物过量】项内容总结:
药物过量处理:对有茶碱过量症状或在静脉注射茶碱时血清茶碱浓度>30 μg/ml的患者的一般性建议:
1、停止茶碱输注。
2、提供支持性护理,建立静脉通路、维持呼吸道通畅和心电图监测。
3、癫痫发作的治疗:由于茶碱诱发癫痫的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治疗应当迅速,尽早控制发作,及时处理并发症。
临床药师提示:氨茶碱属于处方药,该药的个体差异较大,治疗剂量和中毒剂量很接近,与很多药物存在相互作用,因此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使用前一定药咨询医师或药师,严格遵医嘱用药。